举报湘潭县茶恩寺镇干部非法买卖水田
本组原有农用水田80亩,被组长蒋东林及其他政府官员买卖土地,所得的钱大部分进他们自己腰包,我没有拿一分钱,本组现实际农用水田约45亩,违反了国土法73条。2010年10月12日组长蒋东林将我责任田“力子丘”未经我同意,以租赁的行式转让给欧阳新祖,价格为拾万零捌佰元。于2011年4月2日动工填土,可怜我父母80高龄去阻止被组长推倒在地,病倒了!
由于土地面积减少,本次申报国家农田补助,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。变更了承包经营面积范围,所报面积不实,未经本人同意,本人要求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7条第20条,按原先约定发给承包经营权证,确实需要变动应依法于本人协商,经本人同意。
对于这种多年来申请农田补助,欺上瞒下,弄虚作假的行为既损害了国家利益,也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,请求政府予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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